昨天晚上,国务院先后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文件正式公布了个税实施办法,以及很多人关心的专项扣除标准和操作办法,其中部分内容和10月份的征求意见稿有了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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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实施条例和专项扣除办法同步发布
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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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国务院首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条例》指出,为保障新个人所得税法顺利实施,国务院对1994年制定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了修改。
主要包括:
①加大对符合居民个人标准的境外人士税收优惠力度,以更好吸引境外人才;
②为支持鼓励自主创业,对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在计算经营所得时给予家庭生计必要支出减除;
③明确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可以依法扣除;
④优化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相关的纳税服务,明确工资、薪金所得可以由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综合所得在汇算清缴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与新个人所得税法同步施行。
同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也新鲜出炉。此次又有个别扣除项目大幅度调整,关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租房以及赡养老人的费用如何抵扣?哪些情况可以抵扣?每月税前能扣除多少金额?刚刚终于公布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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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扣除细则重大调整!
到手工资多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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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文件同时公布,大众普遍关心专项扣除能让自己省多少钱,以及如何操作的问题。
《暂行办法》明确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实施办法。享受这些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哪些条件?通过这些扣除项目,纳税人可以少缴多少个税?跟随下面这些图,一起来算算。
和10月份公布的意见稿最大的不同主要有两处:大病医疗专项扣除由原来的60000元,调整至现在的80000元;住房租金专项扣除由原来的每月800-1200元调整至现在的每月1000-1500元!
可以说,又给大家减轻了负担,到手的工资又变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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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项目要如何申报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给出明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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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现在还有一个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了:怎么申报专项扣除呢?对此,国家税务总局给了明确的回答: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中规定
纳税人将需要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信息填报至《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
填报要素完整的,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填报要素不完整的,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纳税人应当将《扣除信息表》及相关留存备查资料,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
个税专项扣除信息表长这样
// 33问答疑!手把手教你办个税抵扣 //
一、办税流程与计算
1.我有扣除项,如何让税务部门知晓?
答: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2.个人有几种办理途径?
答:两种:一是由单位代扣;二是自行申报办理。
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包含什么信息?
答: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收入情况、三险一金、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等。
4.如何获取纸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答:有三种方式:1、可就近到任一办税服务厅,领取已经印制好的信息表格;2、在单位领取;3、可登录税务总局或各省、市税务机关官网,下载表格电子版并自行打印出来。
5.纸质填表比较麻烦,如何直接填写电子版?
答:可向单位索要,或者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个人所得税APP端填写。
6.我选择单位代扣,填写好表格后,是否需要其他流程?
答:填写好的纸质表格可以提交给单位,同时将电子模板内容打印,经员工签字、单位盖章后留存备查。
7.计税以年为单位综合,工薪族每月如何缴个税?
答:采用累计扣税法,公式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举例来说,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3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555元
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
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
8.工薪族每月预扣预缴税款相加,是否为年度最终缴纳税款?
答:对于大部分只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工薪族,纳税年度终了时预扣预缴的税款基本上等于年度应纳税款,因此无须再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汇算清缴。
9.个人不愿意单位掌握相关隐私信息,怎么办?
答: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行向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10.个人没有固定的任职单位,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其他收入,又该怎么办?
答: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行向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11.生病不愿让单位知道,怎么办?
答:没关系,《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不涉及大病医疗扣除项,因此单位不会掌握相关信息,纳税人需要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行向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12.如果A从明年1月起支付房租租金,但3月才将相关信息报送单位,1月、2月房租租金能否补扣?
答:可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预扣时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二、专项扣除的几个问题
13.孩子在国内幼儿园上学,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
14.孩子上学放寒暑假,能否享受连续扣除?
答:可以。
15.孩子因病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期间,能否享受扣除?
答:可以。
16.孩子在境外上学,能否享受扣除?
答:可以。
17.孩子已满3岁,由于身体或其他原因没上幼儿园,能否享受扣除?
答:可以。
18.子女在国内上学需要留存凭证吗?
答:不需要。
19.孩子在境外上学,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以及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20.享受大病医疗支出扣除,需要哪些凭证?
答: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
21.大病医疗支出能否按月享受扣除?
答:不可以,大病医疗支出按年享受扣除。
22.明年(2019年)生病支付的大病医疗费用何时可以办理?
答:2020年。
23.明年(2019年)1月1日起,A开始偿还首套房房贷,25年还清,25年内都能享受扣除吗?
答:不能,扣除期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4.享受房贷利息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25.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的首套住房贷款如何扣除?
答:婚后可选择一套,由购买方扣除1000元/月,也可以由夫妻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扣除500元/月。
26.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否都能扣除?
答:可以。
27.如何定义首套住房贷款?
答: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
28.要享受房租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
29.在北京工作并且有房,为便利上班租房,能否抵扣房租?
答:不能。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才可以享受扣除。
30.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支出是否需要留存凭证?
答:不需要。
31.兄弟三人,赡养老人的支出是否需要留存凭证?
答: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32.兄弟三人,每月赡养老人分摊扣除额度可否为1200元、400元、400元?
答:不可以,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33.继续教育扣除需要哪些凭证?
答: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来源丨国家税务总局、会计说、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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