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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合肥王瑞(化名)“自爆”说:2017年刚大学毕业,担心入伍体检不过,打算贷款做生意的,因此找了中间人在中信银行申办房产抵押贷款,而签完合同之后,收到入伍通知书就去了当兵。而在退伍之前,发现自己在没签名、没到场的情况下,背负了中信银行的100万贷款,一背就是五年。
就是这件事,引起了网络的热议!
据王瑞介绍,王东(王瑞父亲)是认识中间人许某萍的,王瑞去中信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签订的相关资料都是亲自签订的,并且去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也就是说,这个过程,中信银行已经是审批通过了这一笔贷款的!
银行贷款的一般流程,客户签订贷款申请书,并签订相关的合同协议之后,会有审核过程,正常都是审核通过才会让客户去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待贷款手续流程等都完整之后,银行会放款至第三方账户。也就是客户贷款用途里,购销合同里填写的第三方账户。
至于王瑞所说的《支付申请书/委托书》、《个人借款凭证》、《贷款购销合同》等,就是中间人冒充王瑞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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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份委托书法院也判定非王瑞本人签订!也就是存在他人违法犯罪的情况。
其实,说白了,就是中间人许某萍(王瑞父亲王东认识的人),协同他人将王瑞的这笔贷款给“骗”了!
这个过程中,中信银行有没有过错呢?有!
中信银行的合肥分行在办理王瑞的这笔贷款业务的过程中,最大的错误也就是:贷前调查不尽职,部分贷款资料未由客户方面签字,贷款用途监控不到位等。
因此,中国银行保监会安徽监督局于2020年12月29日对中信银行合肥分行就此事进行了行政处罚,并罚款145万!
再看看当事人王瑞所说的,当时办理是许某萍带王瑞去银行办理,当时的银行业务员张某(已离职)协助办理贷款,第三方收款账户也是张某提供,下款之后,第三方账户的人也已经将款项全部转给了张某。
那么重点来了:张某将61万转给吴某(吴某是许某萍介绍给王瑞父亲王东的),还有28.38万转给了许某萍。(张某在这个过程中也就是“贪了”10.62万。),许某萍将27.38万转给了王东(王瑞父亲),那么是不是可以说许某萍就拿了1万块的“好处费”?至于王家说不清楚这27.38万又再次转给了许某萍。(这个有点莫名其妙,为何王东自己的账户转过去的,自己不操作怎么会再转过去给许某萍?)许某萍也是用这钱每月代还这笔100万的贷款。
从还款流水中可以看出,许某萍每个月转入7000元,用于还款这笔贷款6894.99元。
总结起来的情况就是:这笔贷款以前的中信银行业务员张某拿了10.62万,吴某拿了61万,许某萍拿了28.38万,(每月用于还款近7000,还了一年多。)
这样看来,情况非常的明显了:建议王家重点就是报案追查吴某,张某,还有许某萍这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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